关于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

所内各部门:

  根据有关要求,现开展相关人才计划推荐工作,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3日下班前与人事教育处电话咨询

  基本要求:

  1、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

  2、为在站优秀博士后、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工作1-2年的优秀博士毕业生。在站博士后,在站时间截止到20261231日,一般未超过3年;应届博士毕业生,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为20261月1日至1231日;工作1-2年的博士毕业生,一般应为2025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。

  3、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。  

  4、获得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、优秀奖、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,优先推荐。

  5、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的博士后国(境)外交流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,在职博士后不得申报。

  6、资助金额30/年,执行期3年。 

  联系人:高老师      联系电话:8205

  人事教育处

  2026年3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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